在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建设海绵城市。
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明确指出,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7月31日下午,市住建委举行《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结合各自经验和思考,从不同角度,分别提出了立法建议。
省政协委员会代表、监理单位代表陈俊:
目前在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上,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要求太高,需要更符合实际。
市人大代表郭学森:
建议细化海绵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职责,明确主体责任。
市级部门代表张志强: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属于创新的工作,《条例》先试行,再根据实际中的不足修订,使《条例》更加符合绵阳实际。
设计单位代表范海涛: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地表水下渗会对城市地下水位产生一定影响,建议作专题研究,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修订提供技术依据。
接下来,市住建委将组织起草工作组认真研究分析,合理采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条例》文本进行修改完善,使《条例》能真正加快绵阳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韧性和发展品质。
新闻多一点
今年5月,绵阳市成功入围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示范城市,标志着我市进入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
建设海绵城市,涉及规划、建设、管理和运维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制定法规来对其规范,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规范运行。
作为年度立法计划内容,《条例》由绵阳市住建委牵头负责草案文本的起草工作。
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委成立立法起草小组,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省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后修改形成《条例》。
《条例》共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和维护、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六章三十六条。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唐韬
责编:曾秀云
校对:陈天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