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加强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绵阳市来灌返灌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县疾控中心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近期有(7月14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7月18日以来四川省绵阳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灌返灌人员(含旅途中转),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均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接受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解除隔离后的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二、近期有(7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7月18日以来有四川省绵阳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对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的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人员,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县旅居,必须在进入我县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