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川科区函〔〕3号)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年新申报项目
主要支持地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地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个方向。
(二)/年纳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的前补助续建项目。
已纳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年绩效评价为优获得继续支持、且年还有建设规划的前补助项目;已纳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且年还有建设规划的前补助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地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由实验室或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向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地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由依托单位进行申报,每个依托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由各市(州)推荐,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由创新区域所在地市(州)推荐,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须由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统一推荐至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请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认真组织推荐。
(二)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年5月18日18时自动关闭。请于5月18日17:00时之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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