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保证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1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高等专科学校
2组织保障(一)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高职单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3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四川省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一)中等职业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类)、普高类(普通文理、艺体)考生;
(二)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报名办法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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