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方同志简历
元方,男,汉族,年9月出生(44岁),陕西白水人,中共党员,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09-.07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经济学专业大学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07-.11西安军城集团科员、子公司经理
.11-.03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09-.07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03-.03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03-.08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08-.03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外事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03-.06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
.06-.12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管委会经济商务发展局负责人
.12-.06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经济商务发展局负责人
.06-.05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经济商务发展局局长(其间:.12-.04挂任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副书记兼金星村党支部副书记)
.05-.08广元市副市长(其间:.03-.02挂任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09-.12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08-.03绵阳市副市长
.03-.10绵阳市副市长,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10-.11绵阳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11-.06绵阳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06-.07绵阳市委副书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07-.11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1-.02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02-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中国(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乐山任免一批干部涉机构改革后多个局长职务2月14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系列任免事项。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提名,决定免去:廖策军的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职务;罗红的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陈林强的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主任、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魏立先的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杨玉兴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缪骏的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王茜的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何金文的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职务;曾剑的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李冰海的乐山市水务局局长职务;杨登廷的乐山市农业局局长职务;钟小川的乐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岳仲文的乐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李五节的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黄国兵的乐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王开强的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张宁的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齐向东的乐山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樊廷举的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勇为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罗红为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长;廖策军为乐山市扶贫开发局局长;赵伟为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金雪冰为乐山市财政局局长;魏立先为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齐向东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何金文为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金玉梅为乐山市水务局局长;张宁为乐山市商务局局长;宋秋为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夏玲为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李旭红为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曾剑为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缪骏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丹为乐山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杨伟为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局长;白冰为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余平为乐山市信访局局长;钟小川为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李冰海为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素英为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遂宁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负责人名单公布
2月15日,遂宁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会议宣读了遂宁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名单如下:吴红彬同志为市委办公室负责人;刘捷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唐英同志为市委保密机要局负责人;何浩同志任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夏海荣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江平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人;肖霞同志为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人;胥晓兵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人:温勉光同志为市司法局负责人;张永福同志为市财政局负责人;向莉、李斌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赵齐宣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邓云、邓勇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唐统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罗腾亮同志为市水利局负责人;徐建军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白争春、刘建军同志为市商务局负责人;唐紫薇同志为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人;李道丕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谢德生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王金兵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赵全江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李效白、谢耀国同志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肖利国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段勇同志为市经济合作局负责人;熊杰同志为市信访局负责人;勾中进同志为市扶贫开发局负责人;黄健同志为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蹇世誉同志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陈俊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张智勇同志(原市粮食局局长)为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以上各单位负责人所任的具体职务,将按有关程序进行任命。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巡察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16家单位负责人没有变化。巴中市人民政府任免一批干部谯小涛、张云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经年2月12日巴中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谯小涛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云清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清义为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县级);
陈晓辉为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苟平元为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沈鹏为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冉丹为巴中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兰为巴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正县级);
谯华林为巴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正县级);
张良和为巴中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建平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平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艳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卢华为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喻和德为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建华为巴中市水利局副局长;
邱斌贤为巴中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仲贤为巴中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韩中科为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中山为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国文为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金光为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饶勇为巴中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邹波为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潘竟先为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冯亮为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石虎为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胡杰为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刘碧才为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军为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谭功泰为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县级);
马再兴为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仁才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波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莉新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世科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立志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彬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陈江为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米丽为巴中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向斌为巴中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赵刚为巴中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王俞淇为巴中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平为巴中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继安为巴中市信访局副局长;
黄平为巴中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纪彩萍为巴中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张真为巴中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杨亭为巴中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大德为巴中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苟丹为巴中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懿为巴中市林业局副局长;
罗文发为巴中市林业局副局长;
胥菊华为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金黎明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利为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易正国为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县级);
冯树才为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何金虎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车政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宋克舜的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功泰的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巴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更名的或者机构规格调整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其领导成员行政职务自然免除。其中,没有提名的,保留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干部同步转任新单位相对应的非领导职务。
达州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许高山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2月14日,达州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发布干部任免公示。具体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许高山,男,汉族,中共党员,年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达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年7月任现职,年7月任现级。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于蒲,男,汉族,中共党员,年5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现任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年7月任现职,年3月任现级。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该同志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履行党建责任(党员义务)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月15日至2月21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传真)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