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明办获悉,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一批先进典型也获得全国表彰。
据了解,本届评选表彰工作启动以来,各地根据中央文明办评选通知要求,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的评选程序,推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我市获全国表彰的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国家税务局、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涪城区城北街道建国门社区、医院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三台中学获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火炬一小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游仙区新桥镇同福村、三台县西平镇柑子园村、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盖头村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从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绵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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