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障对象是哪些?
参加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4.“两病”为何只针对城乡居民医保?
《通知》仅针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相比,保障能力尤其是门诊保障能力相对薄弱。而职工医保采取的是门诊特病结合个人账户模式,未纳入特病的“两病”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因此职工医保仍然执行现有政策。7.用药范围有哪些?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适用药品范围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物,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具体药品目录以省医疗保障局规定为准,省医疗保障局“两病”目录出台前,暂按照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1型和2型糖尿病”和“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门诊慢性病病种药品目录执行。+绵阳人的朋友圈!你还不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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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东李桥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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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彧琳主编: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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