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及非执业会员:
年4月,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其中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可折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分。
如注册会计师已完成、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学习,但尚未完成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可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在年5-9月期间办理补登相应年度的专业科目学分。有关信息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年9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登录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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