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法官助理职位面向全省法院系统,行政人员职位面向全省除涪城区外的公务员系统)。
二、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7名。其中法官助理4名,行政(文秘)人员2名,行政(财务)人员1名。
考调岗位:法官助理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一级科员;行政(文秘)人员、行政(财务)人员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一级科员。考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重新确定职务职级,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官助理岗位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一般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考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符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年12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五、考核
本次考调采取设置量化标准量化打分+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适应性测试进行。
六、量化打分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同步开展量化打分,按照打分结果进行排位,每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七、开展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组,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分岗位类别分别进行面试并打分,每名参选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岗位适应性测试在结构化面试后开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参选岗位的实务操作能力。
面试当天,请参选人员一并提交报名时提交所有资料的原件。面试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以上两类材料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参选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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