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5人。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岗位条件
1.年龄:22至35周岁(年4月23日至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法学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视为法学类专业)专业的,在考试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
4.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年4月29日至5月8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A办公室(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62号);网络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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