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国教督办〔〕3号)要求及我市当前教育工作实际需要,6月12日,市政府决定成立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联系教育的副秘书长和市教体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任专职副主任,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科知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委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我市贯彻执行,有助于推动教育工作跨部门协调,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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