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管理岗位2名,详见附件1。三、选调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敬业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品行端正、作风务实,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科级领导干部(担负领导职责管理八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公开选调人员应在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通过公开招考新录用到乡镇的,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到乡镇的,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八)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或任职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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