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认定、审核工作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函〔〕11号)精神,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培训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按需开展在线自主学习,及时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任务,为今后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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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县企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应达到30学时,专业科目应达到60学时。
2、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由省人社厅公开招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太阳圣火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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