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补学年继续教育已于2月1日开通,但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提供补报名通道。需要补学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对口的网络机构进行补报名。
年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安排将另行通知。
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
(点击查看大图)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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