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区域包括机场跑道中心线两端延伸各20公里、两侧距离各15公里以内的区域。主要包括主城区所有区域(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科学城、仙海区等)和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江油市方水镇、青莲镇、龙凤镇,三台县永明镇、立新镇、芦溪镇、新鲁镇、金石镇、中太镇等乡镇。二、净空保护区域保护要求
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1.未经许可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进行航空模型、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等飞行活动;2.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4.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物体;
5.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6.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鸽子等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风筝等升空物体;
7.燃放烟花、焰火,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排放大量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8.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出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确需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无人机、系留气球等升空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出书面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收到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书面答复后,应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手续。对执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援和反恐处突等紧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务的飞行计划,其责任部门应提前1小时与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五、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并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每条有价值并查证属实的信息将给予元—元的奖励。对妨碍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不如实提供证据、谎报案情、制造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公安机关举报机场公安分局值班-6357南郊机场值班—在此提醒广大飞手多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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