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绵阳市人社局获悉,绵阳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人员缴费标准出炉,最低月缴费基数元。
据悉,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我省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据此数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59号)精神,确定我市年征收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分别为:
1档次为45%的,月缴费.4元,年缴费.80元;2档次为50%的,月缴费元,年缴费元;3档次为60%的,月缴费.4元,年缴费.8元;4档次为70%的,月缴费.8元,年缴费.6元;5档次为80%的,月缴费.2元,年缴费.4元;6档次为90%的,月缴费金额.6元,年缴费.2元;7档次为%的,月缴费元,年缴费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全市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截止时间为年12月29日,跨年度将不再办理个体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另据悉,根据国家统计局、四川省统计局、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元,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元。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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