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按照我区“三定”要求,办理《残疾人证》事项由游仙区残疾人联合会划转至游仙区行政审批局,自年3月16日起将《残疾人办证》相关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上午9:00—17:00(周一至周五)
二、办证地点:游仙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联系人:李丽,联系。
三、请各镇(街道)残联做好宣传、对接,确保办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
附:游仙区行政审批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绵阳市游仙区行政审批局
年3月16日
游仙区行政审批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1.新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两张2吋免冠照片(白底颜色)向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经办证窗口初审符合要求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医院(医院、医院、游仙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将评定结果(符合办证)交镇(街道)残联,镇(街道)残联将其评定结果报区残联复审,区残联核准发放残疾证,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
2.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或等级)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两张2吋免冠照片(白底颜色)向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经办证窗口初审符合要求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医院(医院、医院、游仙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将变更结果(符合办证)交镇(街道)残联,镇(街道)残联将其变更结果报区残联复审,区残联核准发放残疾证,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
3.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两张2吋免冠照片(白底颜色)向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区残联核准发放残疾证,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
4.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两张2吋免冠照片(白底颜色)向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区残联核准发放残疾证,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
5.迁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户口迁出游仙区辖区,持户口本和残疾人证到游仙区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办理迁出证明,到迁入地县级残联办理迁入手续,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人死亡,应持死亡证明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政务中心办证窗口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也可以向乡镇(街道)残联申报,由乡镇(街道)残联统一向区残联申报注销。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自愿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办证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区残联核准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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