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考者须于年4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年4月30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本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从事教师职业的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
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年5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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