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问: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取本人帐户余额:
1.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的。
2.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的。
4.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
5.非本市辖区城镇常住户口的缴存人。
6.在本市辖区外的单位工作,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7.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8.出国、出境定居的。
9.用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0.离职满半年以上未就业的。
问: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患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医院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2.家庭成员是缴存人的配偶、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父母。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办理审批程序
1.办理提取: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根据提取公积金的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转移管理办法》(年)及相关提取文件规定审核。
2.办理转移:
(1)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绵阳市内转移的,由缴存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到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2)缴存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贷款结清以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
编 辑:尔玛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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