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号)和《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8号)精神,现将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公需课:呼和浩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课:呼和浩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育专业、其他专业)。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要求为30学时,公需科目必修课为《生态文明建设读本》20个学时(含考试)、《诚信建设读本》10个学时(含考试)。公需科目选修课没有学时要求,不考试,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学,学习完成后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因疫情防控原因,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不做统一要求,学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愿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进行学习,专业科目为60学时,不考试,学员修完课程即获得相应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呼和浩特市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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