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四川省原纪委监察厅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楚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楚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泸州市龙马潭区区长、江阳区区委书记,绵阳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四川省纪委原正厅级纪检监察员楚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楚明简历
楚明,男,汉族,年4月生,四川泸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3月至年9月,在泸县财政局工作,历任副股长、股长、副局长、局长;
年9月至年6月,任泸县政府副县长;
年6月至年6月,任泸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年6月至年3月,任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副书记、区长;
年3月至年12月,任泸州市江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年12月至年2月,任泸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年2月至年7月,任泸州市政府副市长;
年7月至年5月,任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年5月至年9月,任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年9月至年5月,任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厅级纪检监察员;
年5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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