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外面找了一个技术人员帮单位做了一个设计,方案做完了,支付劳务报酬的时候,该技术人员说无法提供发票,那没有发票该如何入账呢?
有人要问了,为什么非得要发票?公司聘请的临时工就不能做个表,代扣个税然后发放报酬吗?
答案自然是不能的,财税局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也就是说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支付员工工资可以造表发放,不需要员工提供发票。
但是临时工不属于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人,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正规发票。而个人又无法开具发票,因此只能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现在很多企业经常会寻临时工做一些项目,但是最后支付报酬的时候却面临一个问题:财务规范的单位会要求临时工提供发票入账,但临时工往往是不愿意提供发票的。因为大多数人认为代开发票很麻烦,而且个税也不低,着实划不来,因此很多人都不愿意去开。
我们有三种解决办法:
1、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人员为企业工作。
2、直接雇佣,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发票了,当然,签订劳动合同就要考虑为员工购买社保了。
3、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去开票。企业和临时工签订一个包税的价格,把税金开进发票,临时工只用拿税后收入。这样一来,既满足了临时工也方便企业入账,两全其美。
大家觉得哪种方法最好呢?欢迎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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