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结合游仙区实际,现就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按一视同仁、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在游仙区的学生入学
1.招生对象:年5月1日前户籍在游仙区内,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和年春小学毕业,且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区划分:按照《关于调整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辖区的通知》(绵游教体发〔〕62号)执行。可在游仙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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