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三台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主要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聘用制书记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7日-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年5月17日9:00—5月24日17:00。
3.报名地点: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报名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年5月24日17:00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三台县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三台政务网和三台检察院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