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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17日,校学生会在综合楼A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学习研讨会。校团委专职团干杨睿老师、学生兼职副书记胡会玲及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杨睿老师和胡会玲相继领学了通知要求的相关文件,文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工作部署,加强学联学生会章程、代表大会等基础性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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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睿老师根据相关文件提出了一些问题,并就此展开了对文件的学习研讨。她说:学生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也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日常的工作开展中,要通过与同学们紧密交流与联系来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多渠道接受学生们的意见反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学生会工作要从实施的三个工程入手,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胡会玲首先分享了学习体会,并就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提到了在工作中遇见的一些困惑,并畅谈了对于下一步学生工作的认识与规划。她提到,学校各级组织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发挥部门工作职能优势,加强与同学们的紧密联系,不断夯实学生会的学生基础,从而赢得全校师生更多的支持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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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杨睿老师对本次参会人员主动思考、踊跃发言的积极态度表示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学生会要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精神,下沉工作重心,聚焦主责主业,紧密联系、着力服务广大同学。做同学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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