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销售劣质药品
绵阳这7家药店
面临行政处罚!
年7月15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绵阳市康乐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店、绵阳科创区凯立春来德御堂加盟药店、绵阳本草堂大药房岳氏加盟连锁店等7家药店因销售、使用劣药被罚。
详情如下:
1
绵阳市康乐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药品(详见没收财务清单);2.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6.19
2
绵阳科创区凯立春来德御堂加盟药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物品;2.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7.8
3
绵阳本草堂大药房岳氏加盟连锁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药品(详见没收财务清单);2.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6.21
4
绵阳科创区刘国军诊所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药品;2.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6.21
5
绵阳天源堂医药连锁安州区家家顺加盟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元;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60元;罚没款共计78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6.24
6
绵阳太极大药房连锁安州区万人和加盟店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元;罚没款共计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6.21
7
宋永生中西医结合诊所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药品g(详见财务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3.72元;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40元;罚没款共计43.72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7.2
来源: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梁丹蕾实习生:董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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