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吴某医院住院部的医生在医疗系统中,给病人开具能在医保基金报销的高价格药品电子处方,医护人员在实际用药过程中用功能类似的低价药品替换电子处方上的高价药品或者减少对病人的用药量,以此形成差价后,由住院部护士将电子处方上的高价药品在电脑上进行点击计费,并将电子处方上传社保部门的医疗报销系统,将病人资料、电子处方上的药品计费清单等资料上报至社保局进行报销,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余万元。
涪城区法院近日开庭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医院法定代表人苏某某、医院总经理吴某某等7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被骗取的国家医疗保险金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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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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