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为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和《〈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董家沟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yssfjl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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