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全力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绵阳市民政局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思路,创新手段,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抓实“三大行动”,强化“三个到位”,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救助兜底保障、社会保险扶贫和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如期实现年脱贫攻坚目标。
一、目标任务“明”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统一制定发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持续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同步提高,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低保兜底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费。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二、重点工作“实”
(一)大力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行动。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指导各县正确处理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的问题、农村低保覆盖面和贫困发生率的问题、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问题、兜底对象保障和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的问题。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三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农村低保、残疾人扶助和扶贫开发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大力实施社会保险扶贫行动。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各地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减轻贫困群众参保缴费负担。
(三)大力实施贫困残疾人扶助行动。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残疾人和公共服务投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按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按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
三、工作保障“强”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人社、扶贫和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党委政府是工作责任主体,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区域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资金保障到位。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纳入本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分担资金额度,加大对社会保障扶贫投入力度,有效保障资金需要。
(三)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将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核对,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数据完整、更新及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围绕扶贫济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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