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明明就在自己身边,手机却收到了刷卡短信,
卡里金额不翼而飞?
这种盗刷银行卡的案例数不胜数!
遇上这种情况后,
你只需要做一件事,
由银行赔偿全部损失
卡在身边却被刷走19万?!唐先生有一张借记卡,卡内存款余额还有19万余元。
但有一天傍晚唐先生突然收到一条银行卡转账信息:
有人转走了他卡里的19万元,只给他留下了58元。
发现卡被盗刷后卡主马上往卡里存了钱卡在身边,怎么会有银行转账提醒?
唐先生立即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遭盗刷了。
他赶紧给银行打电话,确认钱被转走后,
马上电话报警,又赶紧跑到最近的派出所备案。
同时,唐先生第一时间到最近的银行ATM机,
赶紧用这张卡,往里面存了元钱。
这成了日后庭上,唐先生胜诉最有利的证据之一,
他证实了银行卡发生盗刷时,
真正的卡在自己身上,被盗刷的是一张伪卡。
公安部门第二天就查出,
钱是被人用带有卡槽的固定电话机盗刷走的。
因为与银行交涉未果,
唐先生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要求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9万元,
并赔偿相应的存款利率损失。
银行与持卡客户各执一词唐先生认为,他与银行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他将钱款放在银行处保管,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安全。
银行方的观点则是,唐先生在银行开卡并设立密码,银行已经将包括密码保护在内及相关事项告知唐先生,尽到了义务。
同时,借记卡章程约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
所以银行并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就在唐先生和银行之间争执不休的时候
法院的判决却是
银行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支持卡主的原因是...01
原告唐先生在被告银行办理了具有储蓄功能的借记卡,并存入存款,储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02
唐先生的借记卡中19万元在河北省唐山市转入案外人账户,转账在带有卡槽的固定电话机上进行刷卡并输入密码完成,而原告本人及其借记卡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故可以认定涉讼的借记卡存在伪卡
03
本案中被告银行作为发卡行,未能对伪卡有效识别导致盗刷,应对其服务瑕疵或履约瑕疵造成的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卡的安全问题一直被广大绵阳市民所北京治疗最好白癜风的医院北京多长时间治疗白癜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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