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绵阳天气
绵阳旅游
绵阳新闻
绵阳招聘
绵阳房产
绵阳特产

绵阳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

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绵阳市)从本月起,对年12月31日前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进行调整,待调整完成后,将为按规定每年进行过验证的工伤人员及时拨付到位。本月底前补发年1月至10月金额。

此次具体调整标准为: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元;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元;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95元。

按照规定,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

资料来源: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戳下方阅读原文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捐助
白癜风秘方


转载请注明:http://www.mianyangzx.com/mytc/3751.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