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绵阳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主要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7日-年5月16日期间出生);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三、招聘方法与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下载填报《报名信息表》,携带本人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文星塔斜对面)现场审核确认。2.报名时间:年5月17日—5月21日3.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报名当天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职位调整: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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