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学时将作为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审指标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年参加评审的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要求-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按照年各行业《评审公告》要求执行。继续教育学时档案统一通过“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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