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8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绵阳本市户籍或取得绵阳市居住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固定收入,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基本保险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体户是指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是指具备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人员。进城务工和个体从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一经确定,当年保持不变,次年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要求重新核定。进城务工及个体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有同等的使用权益,缴存对象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规范》《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以及我市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和个体从业人员如何办理公积金?首先,缴存对象按要求填写《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准备有关材料。材料准备完整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为缴存对象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绵阳市个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及相应人员类别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和纳税证明原件,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持我市居住证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自由职业人员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原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还需提供转业证明原件。
新闻来源: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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