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绵府征地公告〔〕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启动绵阳市游仙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片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游仙区石马镇东林社区、狮院村,拟征收面积约4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游仙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片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示结束后,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年5月28日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后续事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