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绵财绩〔〕3号)的规定和要求,市财政局经建科为扎实开展对市经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采用线上审核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审核成效。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评价口径一致。按照绵财绩〔〕3号文件要求,我局经建科及时与市经信局沟通,明确自评要求,梳理资料清单,为市经信局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加强政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市财政局经建科集中组织评价人员学习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梳理评价要点,结合以前年度评价发现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政策中不明确的口径事项,及时与市财政局绩效科沟通,确保政策理解不偏差。
三是周密部署实施,实事求是开展评价。通过与市经信局沟通,前期通过线上对单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并确定于7月26日赴经信局现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中,评价组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确认,严格“打表”,确保数据实事求是,评价客观公正。
四是及时沟通反馈,督促部门整改落实。评价中,注重与科室充分沟通,尤其是对涉及扣分的问题事项,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及时进行梳理和分析;评价结果形成后,与市经信局进行充分沟通,就扣分项开展逐一确认;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也结合市经信局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从而推动市经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更加规范。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经信局的沟通联系,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目标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资产配置使用收益核算、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指导,提出了工作优化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市经信局的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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