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浩是个生意人,最近一直为资金周转不开而苦恼不已。一天,吴浩从他人那里听说董亮新买了一辆奔驰车,而这个董亮还欠自己一笔钱一直拖着没有还,于是吴浩便想到了一个办法能要回钱。
吴浩于是委托何峰找人从四川省绵阳市到四川省南部县把董亮驾驶的奔驰车开回绵阳,同桌吃饭的谢国宝觉得有利可图便答应由其办理此事。
同年12月14日凌晨,谢国宝邀约他人驾车到南部县某宾馆找到董亮,并强行将董亮及其驾驶的“奔驰”小轿车带回绵阳市。
由吴浩安排将董亮控制在绵阳市某酒店的茶房包间内,由谢国宝安排姜刚等人看守董亮。随后,吴浩要求董亮分别写了两张48万元的借条,并要求董亮不还钱就不准离开。
董亮的家人由于长时间联系不上董亮,担心他发生了意外,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警后,民警调查得知董亮失联前在南部县某宾馆住宿。通过调取宾馆监控发现董亮在前台退房时身旁有几位男子,而董亮显的对那几人十分忌惮。民警以此为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查明董亮被那几人带到了绵阳市。
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南部县公安局民警在绵阳市某酒店将董亮解救,并抓获吴浩、谢国宝、姜刚。
后经法院审理,吴浩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谢国宝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姜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南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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