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函〔〕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人社局关于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10日
市人社局关于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效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号)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现将年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时间安排
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年全年。
三、学习内容和方式
学习内容按照“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设置的课程方向,经我市的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荐、论证后,确定年公需科目必修课为4门、选修课为40门(见附件)。
(一)必修课共4门,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区块链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及发展趋势、心肺复苏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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