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绵阳市人社局发布我市年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具体见下表:
年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档次
月基数
费率
月缴费金额
年缴费金额
40%
20%
.60
.20
50%
20%
.20
.40
60%
20%
.00
.00
70%
20%
.60
.20
80%
6
20%
.20
.40
90%
20%
.80
.60
%
2
20%
.40
.80
温馨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我市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截止时间为年12月29日,跨年度将不再办理个体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业务。请各个体参保人员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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