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人民政府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人民政府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绵阳市人民政府年4月18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年立法计划一、指导思想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城乡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具体任务经公开征集、评估论证、立法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审定,年立法计划项目4件,其中制定类项目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3件。(一)起草地方性法规1件。1.地方性法规名称:《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2.牵头起草单位:市公安局3.提请市政府审议时间:年7月(二)开展立法调研计划3件。1.《绵阳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承办单位:市公安局调研完成时间:年9月2.《绵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承办单位:市住建委调研完成时间:年9月3.《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承办单位:市住建委调研完成时间:年9月三、工作要求(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有关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敏感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二)落实立法制度机制。尊重立法工作规律,严格落实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等方面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三)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精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科学设计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度,着力体现中国科技城和成渝绵创新金三角的地方特色,提高立法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创新性、系统性。(四)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于年内应完成的起草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时完成起草任务,提升立法质量。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督促指导立法计划执行,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来源:绵阳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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