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经开区司法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程序安排,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试岗、体检等程序,拟将陈红招聘为我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举报,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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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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